检察机关实施
刑事拘留的
执行流程主要涵盖以下几个环节:首先,检察机关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作出发布刑事拘留
逮捕令的决定,并签发正式的《
拘留决定书》,然后再转交给警方负责具体执行。
公安机构则必须向
被拘留者展示《拘留决定书》,并严格核对其合法身份。
紧接着,应将被捕者递送至
侦查机关内部的看守所,最晚
羁押时间不能超过 24 个小时。
看守所在接收被捕者接受羁押时,需要对其人身及其随声携带的物品进行详细检查。
一旦
刑拘行动得以执行,公安机关应该于 24 小时之内通知被拘留者的亲属,除非在无法联系到亲属或涉及危害国家安全
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特殊情况下,通知可能会妨碍案件的侦查工作。
与此同时,公安机关还须在 24 小时内对被拘留者进行审讯,若发现其并不符合
拘留条件,必须立即予以释放,并发放相应的
释放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