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等民事法律规定的情况下,
责任人通常必须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
而这类民事责任主要可以细分为两种类型:即
违约责任与
侵权责任。
对于前者而言,它指的是当合同的一方
当事人未能全面履行其在合同中所约定的义务,或者是在履行这些义务的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瑕疵时,该方当事人应依法承担起继续
履行合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向对方
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等这样一种带有强制性的责任。
至于后者的侵权责任,它所包含的范围便更为广泛了,概括起来的话,就是要求
侵权行为人对受到损害的法益进行合理的干预,排除任何可能对法益造成进一步威胁的因素、及时纠正或者消除对法益构成危害的状态、尽可能地将已经遭受破坏的权益恢复到原来的状态,以弥补受害者所遭受的损失,或者实现法益的重新分配等等。
至于如何具体地承担上述义务,这就需要根据责任人实施的
违法行为以及所侵害的相关民事权利来予以具体确定了。
例如,如果有人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的
知识产权,那么他们就有可能会被要求立即停止这种侵权行为并且还要对因此给受害者带来的
经济损失进行合理的赔偿。
再比如,如果某人由于粗心大意意外损毁了他人的财产,那么他除了付出修复的代价之外,还应该按照物品原有的价值进行相应的赔偿。
总的说来,民事责任的目的在于维护被破坏的民事利益,并对受害者带来的损失进行充分的赔偿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