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规的情况下,当
被执行人经过核实确无任何财产以供
强制执行并导致无法完成
执行案件时,通常不会再次因为相同的执行案件而直接采取
拘留这样的强制手段。
当然,假设在此期间发现被执行人存在故意隐瞒或
转移财产等阻碍执行的行为,甚至是在完全具备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的实力却仍然拒绝履行的时候,即便原有的执行案件已经画上句号,同样有可能会因为这些新的问题再次面临拘留这样的
强制措施。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对于是否应该采取拘留这样的强制措施,必须要结合多种因素进行全面的考量,其中包括被执行人的主观意图以及其具体的行为表现等等。
此外,
执行程序本身也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所设定的程序和条件。
总的来说,仅仅是由于缺乏资金来偿还
债务和恶意逃避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之间是有着本质区别的,因此在处理这两种情况时所采用的方法也是截然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