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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法院立案10个月未开庭,可采取多种措施解决。若案件久未开庭,应先与承办法官或其助理沟通,明确是否存在法定扣除审限的情况,如鉴定、公告等。
2.若沟通后发现法官无正当理由拖延,可向法院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反映,督促尽快安排开庭,也可通过院长信箱、纪检监察部门等投诉渠道进行投诉。
3.若上述途径未能解决问题,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反映,检察院可对法院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4.在此过程中,要保留与法院沟通的相关记录,以便后续维权使用。
2026-01-26 09:21: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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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法院立案10个月未开庭,第一步应和承办法官及其助理沟通,明确是否有鉴定、公告等导致审限扣除的法定情况。这能让当事人知晓案件进展受阻的合理缘由。
(2)若沟通后发现法官无正当理由拖延,可向法院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反映,促使其督促尽快开庭,这些部门有监督和管理案件流程的职责。
(3)也能通过法院投诉渠道,如院长信箱、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借助内部监督机制推动问题解决。
(4)若上述途径都未解决,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反映,检察院有对法院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权力,能从外部施加监督压力。
提醒:
在与法院沟通时务必保留好相关记录,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26 07:22: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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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与承办法官或其助理取得联系,询问案件未开庭的缘由,确认是否存在鉴定、公告等法定扣除审限的情况。
(二)若沟通得知法官拖延且无正当理由,向法院的立案庭、审判监督庭等部门反映,促使其督促尽快安排开庭。
(三)利用法院的投诉渠道,像院长信箱、纪检监察部门等进行投诉。
(四)若上述方法都未解决问题,向同级人民检察院反映,由检察院对法院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五)保留与法院沟通的相关记录,以备后续维权之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2026-01-26 06:42: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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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联系承办法官或其助理,询问未开庭原因,看是否有鉴定、公告等扣除审限的情况。
2.若法官无故拖延,向立案庭、审判监督庭等反映,要求尽快安排开庭。
3.通过院长信箱、纪检监察部门等投诉渠道进行投诉。
4.若问题依旧未解决,向同级人民检察院反映,由其监督审判活动。
5.保留与法院沟通记录,以便后续维权。
2026-01-26 04:55: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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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法院立案10个月未开庭,可先与承办法官或其助理联系了解原因,若法官拖延且无正当理由,可向法院相关部门反映、通过投诉渠道投诉,仍未解决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反映,同时保留沟通记录。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审理案件有一定的审限要求。当法院立案10个月未开庭时,第一步与承办法官或其助理联系是合理的,因为可能存在鉴定、公告等法定扣除审限的情形。若沟通发现法官无正当理由拖延,向法院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反映能促使法院内部监督,推动案件尽快开庭。通过院长信箱、纪检监察部门等投诉渠道投诉,也是让法院重视问题的方式。而向同级人民检察院反映,是因为检察院有对法院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权力。保留与法院沟通的相关记录,能为后续维权提供有力证据。如果遇到此类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26 04:18:3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