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行使辩护权的过程中,有权利向检察机关提交取消
逮捕的申请。
具体来说,在
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假如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局提请
批准逮捕,律师有权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
证人证言以及法律条款等多方面因素,向检察机关阐述犯罪嫌疑人不应被逮捕的观点及理由。
举例而言,倘若能够确定犯罪嫌疑人并未触犯任何罪行,亦或是其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微乎其微、罪行较轻,难以认定为
犯罪行为,抑或是
证据尚不充足、无法满足
逮捕的条件,又或者犯罪嫌疑人存在法定的免予追究
刑事责任的情况,比如身患重病、正在怀孕期间或者正在哺乳自己新生婴儿的女性等,皆属于上述情况。
在此种情况下,律师需要向检察机关详细说明这些情况,以期有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免于逮捕的可能。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律师可以提供意见与论据,检察机关仍然将基于整个案件的全面考虑,对相关申请做出谨慎而慎重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