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态之下,首次
法医鉴定的费用一般由公安机关承担。
然而,若系
当事人自行向公安机关提出补充鉴定或者
重新鉴定的请求,相应的费用便常常需要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先行垫付。
若经鉴定确认被损伤者所遭受的伤情确实与案件存在联系,那么最终该部分费用有可能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承担;反之,倘若鉴定结论未能明确证实损伤与案件间的关联性,那么这笔费用就将须由提请鉴定申请的当事人独自承担。
此外,针对某些特定的情节情境,也可能会因应具体案件的实际状况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对费用的承担作出特殊
处理决定。
总而言之,究竟如何进行费用分担还需综合考虑到案件的性质、鉴定的初衷以及鉴定结果等多方面因素来加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