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设赌场罪案件自法院受理至审判所历时的长短,这主要取决于众多纷繁复杂的因素。
一般来说,对于那些采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应当在
立案当日起六个月之内予以审结。
倘若有特殊状况需要加以延长的话,则需经由本院之院长批准,方可顺延六个月;若仍需更多时间予以处理,那么便须将请求提交给上级人
民法院予以审批了。
至于那些采取
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则应当在立案当日起三个月之内予以审结。
然而,案件的复杂性、
证据收集的具体状况以及被告人数目等等,这些因素均可能对审判时间造成相应的影响。
另外,如若案件出现需要
补充侦查或存在
管辖权异议等状况,那么,审判时间很可能随之而需要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