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网络开设赌场罪的
犯罪嫌疑人均有可能面临被追回
非法所得的法律程序。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通过开设赌场活动所获得的所有收益,包括赌资以及从中抽取的利润等,都将被视为非法所得。
依据我国现行的
刑法法规,任何
犯罪分子所获得的
违法所得财产,都必须接受追缴或由相关部门责令退还。
在法院进行
定罪量刑的过程中,将会对这些非法所得的具体数额进行严格的核实与确认,并据此做出相应的追缴决定。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若犯罪嫌疑人能够积极地进行退赃退赔,这或许可以作为在
量刑阶段可以考虑
从轻处罚的因素之一。
然而,尽管如此,其
犯罪行为的性质及其应当承担的
刑事责任并不因退赃而受到任何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