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规情况之下,一旦儿子欠债,作为父母并不必须负责偿还这笔
债务。
原因在于,成人为具备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者,其所负债务理应由本人独自承担起全责。
然而,若出现一些特殊状况,例如父母作为债务的保
证人,或者父母从儿子的借款中获得了利益,并且这种利益与债务之间存在着明确的关联性等等,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父母很有可能会负担起相关的还款责任。
除此之外,倘若儿子所借款项是为了维持家庭的共同生活以及共同经营活动,那么这类债务就有可能被视为家庭
共同债务,从而使父母也承担起偿还的义务。
但是,对于此类情况,必须要有充足的
证据加以证实才行。
因此,针对此类问题,我们无法给出一个全面性的回答,而只能根据具体的事实情况和相关证据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