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
未成年人进行
犯罪活动乃属于一种严重的
违法行为,中国《
刑法》明文规定,对于教唆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构成
犯罪的情况,应依法从严惩处。
关于教唆他人犯罪者的
刑事责任承担问题,则是依据其在
共同犯罪中的角色地位和所发挥的作用来决定。
比如,若是
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占据主导地位,那就得按照
主犯的标准加以惩罚;反之,如果教唆犯仅仅起到辅助作用,则会被判定为
从犯,并参照从犯的标准予以裁决。
因此,对于教唆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不法行径,国家司法机构在
量刑过程中会着重考量教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可能带来的危害性后果等等相关因素。
倘若教唆少年儿童实施的犯罪活动性质极其恶劣,后果又相当严重的话,那么作为教唆者将会遭遇较为严重的
刑事制裁。
此外,需要明确指出的是,由于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认知水平和分辨能力相对有限,他们往往更易受到外界不良信息或行为的误导和干扰,因此,法律对这类教唆
青少年犯罪的行为采取了坚决严厉的打击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