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架构下,看守所的
羁押时间与坐监服刑的时间并非可以直接划上等号。
看守所的羁押时长主要受到案件进展及
司法程序的影响而产生变动。
坐监通常是指被判定须承担
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等
刑事处罚后,需要在监狱内接受为期相应的惩罚。
对于在看守所里渡过的日子,倘若最终被判有罪,那么在此之前的羁押时间将按照一天折抵一天的方式计算到刑期之中。
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当案子尚处在侦查、
审查起诉乃至审理阶段时,此时的看守所羁押仅仅是为了确保整个
诉讼过程能够顺利进行,而不是像坐监那样代表已进入执行期。
直至法院作出确定的有罪判决以及设定出具体的
刑罚实行方式和时限之后,才算正式拉开了坐监服刑的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