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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超过多少年不追究

依据我国现行刑法明文规定,对于各种罪行,其法定刑罚至多可判处无期徒刑以及立即执行之死刑者,于得到定罪量刑之日起满二十年后,相关部门不得再度进行追诉;然而,对于量刑期至多不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被告人和案犯,在五年期限满后,即视为其犯罪行为已不再受追究;针对量刑至多不超过十年有期徒刑的被告人和案犯,在十年期限满后也不得继续追究其刑事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量刑至少要达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和案犯来说,如经判决确认其罪名成立并获得了相应的刑期,那么他们将面临着满十五年才不再接受追究的情况。
若在上述任一时间段之后,相关机构判断仍有必要对原有罪行进行进一步的追究时,则需要将决定上报给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
然而,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启动了立案侦查程序或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相关案件之后,任何试图逃避侦查或审判的行为,都将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此外,若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却未予立案的,同样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最新修订: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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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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