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这一措施可以在三个不同的环节中实施,即
侦查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其中,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具有侦查职能的国家机关在对具体案件展开侦查工作时,如发现
涉嫌犯罪的被告具有适应
取保候审条件的情形,则可依照相关规定作出给予其取保候审的决定。而在审查起诉阶段,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在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进行审查过程当中,如经判断被检控人具备取保候审的资格,亦有权根据规定做出相应的决定。另外,在审判阶段,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人
民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的过程中,对于满足条件的被告,同样有权力依法做出给予取保候审的裁定。然而,要想获得取保候审,被告往往需具备以下几种情况之一:一是从法律角度来看,可能会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同时承担独立适用的
附加刑;二是从实际情况考虑,可能会因判处于其有罪而被判处超过
有期徒刑的
刑罚,但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第三种情况是,被取保候审者若身患严重疾病且日常生活无法自理,还有正处于哺乳期的女性或者孕期即将结束但仍在哺乳婴幼儿的妇女,如果执行取保候审也不会导致社会风险增加;最后一种情况是,在目前的
诉讼周期内,尽管已到了
羁押期限,但案件并未审结完毕,此时需要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对被告予以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