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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守所满37天后怎么处理

当被告在看守所拘禁超过37个自然日时,通常会出现以下两种情形。若检察官准予向法院提出正式逮捕要求,那么被告人将会继续接受羁押,等待下一环节的侦查、审查起诉以及最终的审理等工作的进行。在此期间内,案件将得到深入探究,以积累更多有力的证据。若检察官未能发出逮捕请求,那么公安部门应该在收到相关通知之后立即对被告人实施解除羁押的行为,并将实际执行情况及时通知给检察官。对于仍旧需要进行侦查工作,并且符合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条件的案件,将经过严格的法律审定,依据实际情况予以取保候审或是监视居住。值得一提的是,未获批准的逮捕并不代表案件已经完结,在后续的补充侦查阶段,仍然存在再度提出正式逮捕请求或直接将案件移交至审查起诉环节的可能性。
最新修订: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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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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