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在执行日常交通管理和执法工作时,穿着便服的做法通常被视为不当行为。根据相关的法律
法规及执法标准,交警在
执行公务时应当严格遵守规定,身着指定的制服,并且配戴具有公信力的人民警察标识。然而,对于特殊的、紧急的执法工例如进行秘密侦查任务等情形而言,交警在这种情况下穿着便衣执法也并非完全不可取,但是必须经过相应的批准以及备案环节。然而,在日常的路面执法、
违法行为的侦查处等常规执法活动中,交警身着便服的做法明显与执法程序相违背。在您发现有交警身穿便衣并对他们的执法合法性产生质疑的时候,您可以向他们索要相关的执法证明文件,同时将相关的情况予以详细地记录,以便于未来进行
申诉或者投诉。然而,请务必记住,配合执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天职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