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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为追偿需要垫付吗

关于追讨债务代履行义务期间是否需要预先支付的问题,主要取决于实际情况以及双方所达成的协议与相应法规。在通用法律框架之下,倘若未有特殊的书面协议或者法定规定,债务追讨方一般无需事先支付。然而,在某些特定类型的保险合同关系之中,可能会产生“约定代履行方须负责任前支付”的情况。比如,对于汽车保险而言,在保险条款中有明确规定,被保险人需满足特定条件下方能启动代位求偿程序,并且此后保险公司才负责行使追索权利。据此,在这种情况下便非常可能出现预先支付的现象。可是,即使涉及到支付行为,当代履行方成功追回债务之后,则依法享有向被追讨方主张追回其因此项追偿而引发的合理费用的权利。综合来看,代履行方是否需要提前支付,应根据具体的法律关系及相关协议约定予以判断。
最新修订: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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