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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离婚需要准备什么东西和材料

当您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时,请务必事先备齐以下必备文件资料:1. 夫妻双方各自持有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户口本原件;2. 原始版的结婚证书原件;3. 涵盖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置诸多事宜的离婚协议书,并且请确保该协议中明确表达出了双方都愿意结束婚姻关系的真实意向和诚挚愿望;4. 每人2张近期拍摄的、规格标准为2英寸的单人彩照。
在此特别提醒夫妻朋友们,离婚并不是儿戏之事,务必要在做出决定前认真思考再三,切勿草率行事,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麻烦。
同时还需格外留意,所拟订的离婚协议书其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不得损害第三方利益,否则将无法获得婚姻登记机关的认可和批准。
最新修订: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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