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常规的
子女抚养费用支付至子女年满 18 岁为止。
但是,存在如下几种特殊情形:首先,当子女年满 16 岁但尚未达到 18 岁时,若其能够通过自身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并且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准,那么父母可以考虑停止向他们提供
抚养费用;其次,尽管子女已经成年,但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他们无法独立生活,例如仍然在学校接受高中及以下阶段的学历教育,或者因为失去或部分失去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因素而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状态,此时,父母依然需要承担起必要的
抚养责任。
总的来说,子女抚养费用的支付截止年龄通常设定为 18 岁,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