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责任认定书送达后的签名时间是否具备“有效”或“无效”的特殊要求,实际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通常情况下,我们建议各方
当事人在接收到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之内,以
书面形式提交复核申请书。
倘若各方对于责任认定的结论并不持反对观点,那么理应迅速签署确认函。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签名仅仅代表着您已经收到相关
认定书,但并不能等同于完全接受其中所载明的结论性意见。
虽然在当时已进行了签收动作,但是只要在日后发觉定责过程中存在疏忽或显著不当之处,还可以选择通过
法律诉讼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然而需要特别留意的是,假如错过了指定的申请复核时间段,那么该份责任认定书便有可能被视为已经生效。
因此,各位在决定是否签署时,务必要根据对认定内容的实质性评估做出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