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应该从现场调查开始算起,在十个工作日内起草并出具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于涉及到
交通肇事逃逸案情的,在发现并且锁定
交通肇事车辆及驾乘人员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撰写。
对于那些需要进行科学严谨的检验与鉴定的事故,必须等到相关的检验报告以及鉴定意见都已经明确确定下来,然后再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起草。
若出现特别复杂的情况,经过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特批,
责任认定书的签发日期可以适当延长,但是最长不得超出六十个工作日。
请谨记,不同地域以及具体事例的实际状况可能会存在差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