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一般的
民事诉讼惯例,
律师费用主要是由客户自行承担,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谁聘请律师,谁支付费用”。
然而,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例如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就有明确的规定由
败诉的一方承担对方的律师费用,或者当法律有特别规定时,败诉的一方亦得承担审理此案的
胜诉方所产生的合理律师费用。
以
知识产权侵权以及
债权人运用
撤销权等为例,假如有现行法律或者在双方合同中有这样的约定,那么败诉的一方便很可能要承担对方
当事人的律师费用。
然而,总的来说,关于律师费用的承担仍需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具体的分析与判断,不应笼统地进行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