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中,致使他人遭受轻微伤害后便离开事故现场之行为能否被视为
逃逸,必须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全面考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所谓“逃逸”,实则是指在
交通肇事之后,肇事者为规避法律责任而选择逃离现场的行为。
若
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未能采取任何有效措施,而是擅
自离开现场,即便所导致的仅仅是轻微伤害,亦有可能被判定为逃逸。
然而,倘若当事人离开现场是出于紧急救援需要、保护现场环境或者存在其他合理原因,并且能够在事后迅速返回现场或者主动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以妥善处理事故事宜,那么通常情况下不会被认定为逃逸。
综上所述,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逃逸,其核心要素在于当事人离开现场时的主观动机以及随后的行为举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