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损害赔偿专题 > 其他侵权专题 > 一般侵权行为举证责任有哪些情形和情形

一般侵权行为举证责任有哪些情形和情形

在处理一般的侵权行为时,举证责任的划分主要涵盖如下几种情况:首先是关于损害事实的举证,原告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明侵权行为已经对其合法权益构成了实质性的侵害,例如,需要具体指出财产损失的实际数额或者人身伤害的严重程度等内容;其次,是关于违法行为的证明,即原告需要明确证明被告确实实施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然后,是因果关系的认定,也就是原告需要向法庭证明被告的行为是引发损害结果的直接原因;最后,在过错责任原则的前提下,原告还需要证明被告在实施侵权行为过程中的故意或者过失。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境之中,比如法律规定的环境污染以及高风险作业等侵权行为类型,举证责任将会发生转换,由被告方负责就某项法定的免责理由或是自身行为与其造成的损害结果之间并不存在因果关联性进行举证。
总而言之,举证责任的具体分配须根据贴近本案的法律条文及具体案情作出相应的裁定。
最新修订:2024-10-1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