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一般的
侵权行为时,
举证责任的划分主要涵盖如下几种情况:首先是关于损害事实的举证,原告需要提供充分的
证据以证明侵权行为已经对其合法权益构成了实质性的侵害,例如,需要具体指出
财产损失的实际数额或者
人身伤害的严重程度等内容;其次,是关于
违法行为的证明,即原告需要明确证明被告确实实施了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的行为;然后,是因果关系的认定,也就是原告需要向法庭证明被告的行为是引发损害结果的直接原因;最后,在
过错责任原则的前提下,原告还需要证明被告在实施侵权行为过程中的故意或者过失。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境之中,比如法律规定的
环境污染以及高风险作业等侵权行为类型,举证责任将会发生转换,由被告方负责就某项法定的免责理由或是自身行为与其造成的损害结果之间并不存在因果关联性进行举证。
总而言之,举证责任的具体分配须根据贴近本案的法律条文及具体案情作出相应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