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般应由被告的户口登记地或
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
民法院进行
管辖。
关于被告户口登记地,这一点相对较为简单明了,即被告用户籍所在之地。
倘若在此基础之上被告人具有常驻外地的情况,则以其时常逗留且达到一定时间的常居地为法庭管辖范围的依据。
此中的“常居地”,是指
当事人离开户口登记之处至
提出诉讼请求之日止,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所在地。
关于合同履行地的认定上,如果当事人双方均未能达成有效共识或存在严重歧义,那么接受款项方所在的地区将会被视为合同履行的主要地点。
在
借款纠纷案件中,若
出借人向
借款人提
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那么出借人便属于接受款项的一方,因此,出借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将拥有对此类案件的
管辖权。
为了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您需要提前做好相关
证据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例如借据、银行转账记录以及相关的聊天记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