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的司法体系中, 举证认定
侵权责任的倒置情况主要涵盖了以下多种情境: 涉案因为新的制造方法的
发明专利而引发的
专利权侵权争议案件时, 对于那些生产相似产品的厂商或个体经营户来说, 他们需要承担起证明其所使用的产品制造方法并非如
专利中所描述的那样的责任; 当涉及到高风险行业活动导致他人
人身伤害的
侵权纠纷时, 加害方需要就受害方蓄意诱使该事故的发生这一事实进行举证; 然而, 如果争议焦点在于因
环境污染引发的
损害赔偿事务时, 则需由加害方主动提供
证据以证明自己享有法定免除
赔偿责任的条件且该行为与造成的损失之间并不存在可以准确计量的因果关联性; 又比如在建筑物或者其它设施以及其上方所放置或悬挂之物崩塌、滑落、掉落等事件致使他人受到损伤的侵权纠纷中, 所有者或管理方有义务提供证据以证明确实没有过失; 最后是涉及动物饲养并给他人带来危害的侵权纠纷时, 动物饲养者或管理者也需要证明
受害人物品系与其自身过错或第三方之过错有关联性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