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重婚罪的认定标准,实则颇为繁复。
一种情况下,假如已婚人士以配偶的名义,与其他人共同生活,那么便可以被视为
重婚罪的成立。
然而,若仅仅是偶然性的共
同居住,往往很难直接判定为重婚罪。
因此,判断是否构成重婚罪的关键,在于是否存在着“以夫妻名义”的共同生活事实。
例如,对外宣称彼此为夫妻,或者周围的公众也普遍认为他们是夫妻等等。
倘若只是单纯的
同居关系,并未有这样公开的身份宣示,那么一般来说并不足以构成重婚罪。
然而,即便无法构成重婚罪,这种行为仍然违背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在
离婚诉讼中,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进行
损害赔偿。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收集相关的
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