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的情况之下,用人单位委任的
司法鉴定机构所作出的
伤残评估结果将受到法庭的严格审查,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它必定能够被法庭直接认可。
伤残评估必须是由持有相关法定资格证书的鉴定机构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执行。
倘若用人单位委托的司法鉴定所拥有必备的相关资质、鉴定过程符合法定程序、鉴定
证据充足并且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评估公正性及真实性的因素,那么法庭一般都会接受其评估结果。
不过,如果另一方
当事人对该鉴定结论表达了反对意见,并且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鉴定过程存在程序瑕疵、鉴定依据缺乏充分理由等情况,则法庭有可能要求重新进行鉴定或者拒绝采纳该鉴定结果。
总的来说,法庭是否认可此类鉴定结果,需要根据诸多因素加以综合考虑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