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
离婚分割财产的问题时,如果银行账户中存在公司的资金流动情况,首要任务便是要明确这些资金流动的具体性质。
如果有充分的
证据表明这些资金流动仅仅属于公司的正常商业活动,与夫妻双方的
共有财产并无关联,那么便应当排除在外,不应作为
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配。
然而,如果无法清晰地加以区分,那么很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这就要求我们对这些资金流动情况进行深入而细致的审查和辨识,比如查阅每笔交易的对方以及交易注释等信息。
在处理这个问题时,双发
当事人应当协商拟定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假如协商失败,最后将由法院根据所获得的所有相关证据以及法律条款和条例作出判决。
因此,主张一方应该竭力搜集到更多能够证明其资金流动性质的有力证据,包括合同书、发票凭证或是公司的财务报表等等,以此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实现公正的
财产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