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于现场勘查结束后的第10个自然日内制作并出具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然而,对于那些涉及到
交通肇事逃逸的案件,警方将在查获
交通肇事车辆及驾驶人员之后的第10个自然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此外,如需进行相关的检验或鉴定工作,则应在检验报告以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的第5个自然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如果遇到较为复杂的情况,经过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期限可能会适当予以延长。
但是,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个自然日。
倘若您对
认定书的出具时间存有疑虑,请随时与负责该案件的交警部门取得联系,以便进行有效的沟通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