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系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接收到直接承办的案件后,在进行案件调查阶段,针对那些在现行
犯罪行为或具有重大
犯罪嫌疑的人员,采取的暂时性剥夺他们人身自由的
法律强制措施。
对于涉及到诈骗案件等特定类型案件的处理,一般的情况下,倘若公安机关认为在
拘留期间内需对嫌疑人实施
逮捕,则应该在
拘留期限结束前的三日内,提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和批准。
然而,如果是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向上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就可能会被适度地延长一至四天。
此外,若是重大复杂的流窜犯罪、反复作案以及团体犯罪的嫌疑人员,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间甚至还可以再延长到三十天之久。
而人民检察院在此类案件中必须在接到公安机关
递交的
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日之内,就被告人是否准予逮捕做出明确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