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
盗窃行为的
犯罪嫌疑人所处的
拘留及扣留期,往往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
通常来说,若公安部门认为有必要
逮捕某人,原则上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以便检察院进行审查并做出相应决策。
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申请审核批准的时限可适当予以下延,即延长为一到四天。
对于那些流窜犯案、频发案或带有团伙性质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其检控期限则可延迟至30日。
同时,人民检察院也需在收到公安机关
递交的逮捕申请书后的七日内,就是否
批准逮捕做出最终决定。
逮捕之后的
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应超过两个月。
然而,如果案件情况较为复杂且期限已满仍无法完成调查工作,那么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侦查羁押期限可再延长一个月。
然而,案件的最
终审理时间仍然可能受到
证据收集、案件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对于具体结案时间的确定,确实难以给出一个准确的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