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之时效中断意为在诉之时效期间持续过程中,由于某些法定事件的降临而使已然完成的时效期段全体失效,紧接着重新开始计算
诉讼时效。
对于已提出过
诉讼却旋即撤回的情况,若
起诉状副本已经成功送达给了对方
当事人,那么这便引发了诉之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应。
缘于在此种情境下,已经向对方明确表示了权利主张。
然而,倘若起诉状副本未能顺利传达至对方当事人手上,在大多数情况下不会催生出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
必须强调的是,判断某一事项是否构成诉之时效中断,需要全面考量到特定事例及其相关
证据。
各
类别案件在实践中的认定可能存在差异,法院将依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当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