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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起诉离婚联系不到被告怎么办理离婚证

在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之时,若发现无法与被申请人取得联络,人民法院将会采取公告送达之方法进行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件的传达。
公告期结束之后,倘若被申请人仍然未能出庭应诉,法院将会依据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一般而言,只要原告所提交的证据足以充分证明双方婚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那么法院便有可能做出准许离婚的判决。
判决生效之后,当事人并不需要再另行办理离婚证书,因为离婚判决的效力与离婚证书是同等的。
然而,如果原告所提供的证据尚不能充分证明感情破裂,那么他/她就有可能面临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结果。
在此种情况下,您或许需要考虑再次提起诉讼,或者尝试通过其他合法途径收集更为有力的证据。
最新修订: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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