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交通警察应该在事故发生之后的特定时间段内发布
事故责任认定书。
倘若在20个工作日过去后仍然没有收到该文件,您首先可以尝试了解一下此案是否涉及到复杂的因素或者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等特殊情况。
如果并无此类特殊状况,那么您便有权利向负责处理此事的交通警察部门查询其进展以及未能及时出具
认定书的具体原因。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已经完成勘验和检查现场工作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制作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而对于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事例,则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制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假如交通警察部门存在
违法违规的行为导致延迟出具认定书的情况,您可以向更高一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投诉或者申请
行政复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