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司法诉讼中,
申请强制执行通常需要预先缴纳
执行申请费,然而此费用终将由
败诉方来承担。
关于执行金额或价额,若其不逾越一万元,每起案件需缴纳五十元;若超出一万元止九千五百元,应按1.5%比例缴纳;若超过九千一万至四十三万五千元,按1%比例缴纳;若逾越四百六十七万五千元至九千一百二十五万元,则应按0.5%比例缴纳;超过九千一百万元者,仅需按0.1%比例缴纳即可。
然而,实际操作中,部分法院或许会出于特殊情况考虑对申请人所预缴之
执行费用予以减免。
若您在此案中获得
胜诉并对方具备支付能力,大抵而言,您预先缴纳的所有费用均可顺利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