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医疗纠纷案件时,
举证责任的分配通常具有较高的复杂性。
一般而言,患者应当负责证明其所受的损害结果以及与其医生或
医疗机构间的医患关系等基本事实。
与此同时,医疗机构则需要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并不存在因果关联,并且自身并无任何
医疗过失。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例如医疗机构故意隐瞒或拒绝提供与
纠纷相关的
病历资料,甚至
伪造、篡改或销毁这些资料,那么可以推断出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并应由医疗机构承受由其无法举证导致的法律后果。
总的来说,在医疗
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并非完全固定不变,将依据具体案情及其相关
证据材料进行全面审慎的分析判断和合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