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类状况下,若男方执着地要求
办理离婚手续,然而女方却对此持有异议,此时男方有权向相应司法机构提交
离婚诉讼申请。
法院在裁决
离婚事件之时,其核心考量因素便是双方的婚姻感情是否已经达到实际解体的程度。
为支持自己的诉求,男方须得提供足够且确切的
证据,展示出婚姻感情确实出现了严重裂痕,例如存在诸如
重婚、
家庭暴力、嗜赌成性等恶劣行为且屡教不改、或者因为感情不合导致
分居时间长达两年以上等情况。
倘若并无上述法定情节,而女方又坚决反对
离婚,那么在首次提出
离婚诉讼请求时,法院有可能会做出不予批准离婚的决定。
然而,若男方在判决结果生效之后的六个月内再次
提出诉讼,法院往往会对双方的感情状况进行全面评估,从而做出最后的裁决。
值得注意的是,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关于
财产分配以及
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亦应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予以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