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为了谋求借款而随意编织借口,并不必然构成诈骗罪。
对于诈骗罪的判定,必须全面地考虑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
最核心的问题在于
贷款人在借款之际是否具有非法占据他人财产的主观意图和行为。
假如贷款人从最初便无偿还
债务的诚意,而是通过虚构事实来误导出借方,使其产生误解进而交付财务,并且在事后有意逃避偿还义务,那么这种情形很可能被视为诈骗罪。
然而,若贷款人在借款之初确实怀揣着还款的意愿,但由于种种客观原因最终未能履行还款义务,通常情况下不会被认定为诈骗罪。
在判断是否构成诈骗罪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对借款的缘由、用途、偿债能力以及还款意愿进行全方位的审查,同时还涉及到相关的
证据材料,例如聊天记录,
借款合同等等。
在实际的司法操作当中,这类案件的判定往往相当复杂,需要根据每一起具体的案情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