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是什么

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是什么

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中涉及到数额特别庞大的一些标准要求,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判定方式和标准都会出现一定程度上的差异。
通常而言,如果个体行为人涉嫌非法自行吸收或者通过其他手段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其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而对于单位组织者而言,若其涉嫌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涉案金额则需要达到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才可能被划归为数额特别庞大范畴之内。
值得我们高度警觉的是,此类判定标准并非一成不变、绝对性的准则,在实际情况中,各地区各级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的过程中,仍会根据涉案的具体场合与情境,综合权衡各类要素进行评估和判断,例如吸收资金的对象数量、对存款人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等。
此外,犯罪嫌疑人的退赃退赔情况、是否拥有自首立功表现等情节也是决定定罪量刑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
最新修订:2024-10-0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