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提醒诸位,若某些股东使用破产作为借口,对公司的财产进行
非法侵占,那么这无疑是极其严重的
违法行径,且很可能会触犯到
职务侵占罪的相关指控。
我们常常强调,从法律的角度看,所有股东对其所投资的公司都应当履行忠诚和勤勉的义务。
当公司面临破产困境之时,其财产亦需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公正、公平地
清算与分配。
针对这样的特殊情况,我们首先应当收集到充分的
证据来证明股东确实存在着侵占财产的行为,比如涉及具体财产变动的财务报表、贸易账单、交易往来的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文件等等。
对于此类
挪用公款的恶劣行为,破产监管人有权依法要求他们返还已经侵占的财产,以确保所有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倘若这些侵占行为的
情节严重,那么涉事者可能会面临
刑事处罚,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
民事赔偿责任,即归还所侵占的财产,并对因此给公司带来的
经济损失进行全额
赔偿。
由此可见,及早地向公安部门
报案或者通过
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都是非常必要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