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期届满充足证明合同必定失效这个观点是不准确的。
通常情况下,当
借款协议中约定的还款日期,也就是所称的“借据到期”已经到来时,仅表示
借款人在法律层面上必须履行其偿还借款的责任和义务。
假如借款人未能按照预定时间归还欠款,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出借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维护自身权益的
诉讼请求,但需要注意的是这段时间的有效
诉讼期限为三年。
如果在此期间内,无论是出借方向借款人
催收欠款还是借款人主动承诺还款,都将导致
诉讼时效的中断,从而使得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同样也是三年。
然而,如果诉讼时效超过了法定的期限,借款人便有权以
超过诉讼时效作为抗辩理由,此时
出借人的债权很有可能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但是,如果
债务人为自愿履行
债务,则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总的来说,对于借款期届满之后
合同效力的判断,我们需要进行具体的分析,而非简单地认定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