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认定一般遵循“接触+实质性相似”标准,若被控侵权人能证明软件有合法来源、独立开发等则不构成侵权,权利人需举证证明对方接触可能及软件实质性相似来认定侵权。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认定采用“接触+实质性相似”标准。接触意味着被控侵权人有获取著作权人软件的机会,途径包括直接购买、下载软件,或是因工作、合作等接触软件代码。实质性相似从两方面判断,一方面是软件表达形式,像代码、用户界面、操作流程等外在表现相似;另一方面是软件功能和设计思想的相似程度,实现功能的具体步骤、算法等表达相似也可能构成侵权。不过,若被控侵权人能证明软件有合法来源、是独立开发的,就不构成侵权。在此过程中,权利人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对方存在接触可能以及软件存在实质性相似。如果在软件著作权方面遇到侵权纠纷等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能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