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医疗损害赔偿问题的
法律诉讼中,
律师费用担负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首先,大部分情况下是由委托人承担费用,即由患者或者患者
家属担任委托方,自行承担相关的
律师费支出;
其次,在某些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如果
当事人的
诉讼请求得到了部分支持,那么律师费将依据协议中的规定,按比例予以退还;
最后,按照风险
代理制度,委托人可以在初始阶段先支付极少的费用或者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待某项诉讼请求成功
胜诉并获取
赔偿之后,再按照赔偿款项数额的特定比例支付相应的律师费。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医疗
损害赔偿诉讼领域中,风险代理收费方式具有严格的限定。
总而言之,最终的负担方式应当根据委托人同律师之间达成的共识来确定,同时所有约定都应以
书面形式记录在
代理人委任合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