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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透支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类型

若恶意透支行为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那么其犯罪构成应主要涵盖以下几个要点:
首先,犯罪嫌疑人必须是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同时也需要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
其次,主观心态方面必须明确表明存在着进行违法行为的故意性,并且通过一系列的行为来排除法律意义上的道德限制,从而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
在行为性质这一方面,应注重追究那些违反了相关法规和银行规定,超过了允许支出的最高限度或所设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透支的人。
发卡银行须针对这类情况做出两次正式的催收要求,超过 3 个月后如果行为人依然拒绝予以归还,则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关于“非法占有目的”的定义,需要结合理性分析和综合考虑以下几种情况:明知道个人已经没有足够的还款能力,但却仍然无视风险大量透支,进而导致无法偿还债务;肆意地将透支所得的资金用于奢侈消费,最终导致无法偿还债务;透支之后选择逃逸、更改联系方式,以此躲避银行的催收;或是采取诈骗手段,抽逃、转移资金,隐藏财产,以逃避偿还债务等。
此外,恶意透支的金额大小也是决定是否构成犯罪以及量刑轻重的关键因素之一,根据具体情况,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并对应相应的量刑幅度:数额较小、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
最新修订:202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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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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