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醉酒驾驶已构成了
危险驾驶罪的
犯罪事实。
在此过程中,倘若在未等到法庭作出裁决之前,被告已被
司法机关以涉嫌危险驾驶
罪名予以
拘留,那么这部分被剥夺人身自由的时间通常不会被视作已服完的刑期。
然而,我们要了解到,危险驾驶罪的
法定刑期为
拘役,同时还可能附加
罚金的
处罚。
根据规定,
拘役的期限为 1 个月至 6 个月之间。
若经法院最终判定被告有罪,且判处其拘役,那么刑期将从判决正式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而在判决正式执行之前,被告所经历的先行
羁押的日子,可以按照每天折抵刑期一天的方式进行计算。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涉及醉酒驾驶的案件中,前期的拘留往往是出于侦查工作所需采取的强制性措施,并不等同于直接折抵刑期。
因此,总的来说,醉酒驾驶之后的
拘留时间一般情况下并不能直接计入最终被判处的刑期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