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共同侵权行为的责任行为,主要是基于如下几个原则进行负责与承担:
首先,是
连带责任原则,亦称不真正的连带责任,即每一位
侵权人均需对所有的损害结果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而作为受害者,他们有权向任何一位侵权人提出全额
赔偿的要求。
其次,是
过错责任原则,这一原则是通过衡量侵权人的过失程度来决定其应当承担的责任份额。
若能明确各侵权人的过失程度,则可依据过失比例来分配责任;然而,若难以确定过失程度,则将采取平均承担
赔偿责任的方式。
再者,是原因力比例原则,该原则是根据各个
侵权行为对于损害结果所产生的原因力大小来确定责任份额。
最后,是
共同危险行为原则,即当多名
行为人实施了具有潜在危险性的行为,却无法确定具体的侵权人时,这些行为人将共同
承担连带责任。
总而言之,在处理共同侵权行为的过程中,责任的承担目的在于全力保护
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并在此基础上合理地界定侵权人的责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