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人身伤害赔偿案件的
诉讼时效,我国法律规定通常为三年。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相关条款,诉讼时效的开始时间应从受害者知晓或应该知晓其权益受到了侵害,且得知
责任人信息的那一天算起。
然而,若受害者所遭受的伤害程度较为严重,以致只有通过专业鉴定方能明确其所受损的程度,那么诉讼时效便应从鉴定结果公布之日起开始计算。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诉讼时效的计算过程可能会因为某些特定情形而出现中止或中断的现象。
其中,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由于法定原因导致诉讼时效暂时停止计算;而中断则是指由于法定原因使得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总而言之,当
人身伤害事件发生之后,我们应当尽快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以避免因
超过诉讼时效而失去
胜诉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