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离婚案件涉及到的
财产分割事宜中,倘若有一方存在不忠行为(即所谓的“出轨”),那么在法院进行裁决时,确实会将此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予以斟酌。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出现了出轨行为就必定意味着其将面临着财产分割上的不利待遇。
通常而言,在绝大部分情况下,对于夫妻共有的
财产分配问题,仍然应当坚持平等分割的基本原则。
然而,如果出轨方的所作所为达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例如与第三者长期
同居生活等情况,无辜受害的另一方则有权提出
损害赔偿的要求,并且在财产分割过程中有可能获得适当的倾斜。
在此类情形下,法院将会全面权衡和评估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其中包括财产的原始来源、财产的具体数额、双方的经济实力以及各自对家庭的贡献等等诸多方面的因素。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
当事人必须要提供充足而有力的
证据来证实对方存在出轨行为,否则很难得到法院的认可并据此作出相应的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