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对于欠款未偿还案子的
诉讼过程中所产生的
诉讼费,应该由
败诉方负责承担。
然而,在实际提
起诉讼的阶段中,原告方通常需要预先支付这笔
诉讼费用。
依照我国《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所规定的准则,诉讼费用应当由败诉方承担,除非
胜诉方主动愿意进行分担。
若涉及到部分获胜、部分失败的事例,那么该法院将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当事人各自应承担的诉讼费用金额。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最终诉讼费用的承担比例以及方式,都将由人
民法院根据案件审理的结果来予以确定。
倘若双方在调解过程中能够达成共识,那么对于诉讼费用的承担问题,同样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确定。
总而言之,诉讼费用的承担应当遵循公正、合理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