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获得批准进行取保候审的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
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违规离开了其所在的市或县级行政区时,如已经交付了
保证金,则应将其中部分或全额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依据不同情况,对其发出相应指令,要求其做出深刻的反省和悔悟,重新提交保证金或提供
担保人,或者采取
监视居住措施,甚至可能采取
逮捕手段。
根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负责决定实施取保候审的机构若发现被取保候审者有上述
违规行为,必须立即对此类事件进行处理。
同时,人民检察院及人
民法院在接收到取保候审执行机构关于此类事件的通知后,亦须迅速作出相应的处理决策。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具体的
处理方式将会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以及嫌疑人的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虑和权衡。